(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001.1040万元。章程规定了公司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