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旨在规范会议组织与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保护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对变更募集说明书、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息、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具有审议和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也可由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提议召开。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持有人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