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授权期限为股东会批准后1年。保理方式包括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主要以无追索权为主。该事项已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