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函。原承诺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23年已延期2年。因正和兴港及镇江码头经营业绩未达注入上市公司标准,省港口集团申请将2023年承诺中第(6)款履行期限再延长2年至2027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延期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延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