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资格,提出建议。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