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