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候选人需符合任职资格并提交详细资料。选举时每位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