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股份变动申报、可转让股份的原则与限制、禁止交易的情形、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责任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主体的股份管理。明确股份转让需提前申报,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特定期间禁止买卖股票,并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和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