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拟修订))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拟修订),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权范围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并要求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