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就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法院判令河南莱尔支付工程款24,123,816.52元及利息、停工窝工损失945,162.11元,并承担部分诉讼与鉴定费用。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河南莱尔反诉请求被驳回。公司表示将提起上诉,案件尚未生效执行,目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