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为应对各类舆情,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制度所称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实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等。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需由舆情工作组处理,组长为董事长,副组长为董事会秘书。公司设立网络检索组监测舆情,发现舆情后须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并由舆情工作组决策应对措施。对编造虚假信息的媒体,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