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旭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条例。各委员会均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分别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董事及高管人选审查、薪酬考核、战略规划与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要求独立董事占多数,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及职责权限均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