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旭光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明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及审议事项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通知一般提前三日发出,紧急情况下可豁免。会议表决采取举手或记名投票方式,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