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旭光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结构、考核机制及发放方式。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非独立董事为税前5万元/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挂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审批。出现被交易所谴责、行政处罚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情形的,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