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旭光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的职责。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还需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进行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如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须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评价,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通过,并通知被改聘机构参会陈述意见。相关沟通情况和评估意见需形成书面记录并报监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