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框架借款协议)
江药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于2025年10月20日签署《框架借款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不超过双方法定审批机构授权的最高上限,可循环使用。借款用途限于乙方及其附属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单笔借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自放款日起算。借款利率参照乙方同期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利息按自然季度结算,每季度次月5日前支付,利随本清。乙方需以其或其附属公司存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比例协商确定。乙方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用或用于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本息。若乙方发生债务违约、资产被查封或偿债能力受影响等情况,甲方亦有权提前收贷。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各自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