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木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名,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高管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