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第11次))
启迪环境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陕04民初79号)。法院判决被告兴平鸿远公司支付原告湖南金沙公司工程款441677589.46元及利息,启迪环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湖南金沙公司需向兴平鸿远公司移交案涉工程施工资料。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由各方按比例分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