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盈利警告)
MOS House Group Limited(「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之内幕消息條文,發出盈利警告。董事會初步評估顯示,本集團預期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錄得溢利不超過3.1百萬港元,較去年同期純利約5百萬港元有所下降。盈利減少主要由於:(i) 缺少去年同期錄得的銷售太陽能板收益約3百萬港元;(ii) 分估一間聯營公司產生虧損約0.01百萬港元,而去年為分估溢利約2百萬港元;以及(iii) 部分被經營成本減少所抵銷。目前相關財務數據基於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尚未經核數師或審核委員會審核,最終結果可能調整。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審慎行事,並留意後續中期業績公告。
董事會現由兩名執行董事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