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为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判断关系的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万元人民币,税前发放,按月支付,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参会差旅费及履职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除规定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获取其他利益。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