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与议事规则。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会议记录须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