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使用须符合招股说明书承诺,不得变相改变用途。对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均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和保荐机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