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新龍移動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62)發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明確委員會的組成、職責、權力及運作機制。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成員不少於三名,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三人,其中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物色並推薦董事候選人,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聘、續聘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評估董事的時間投入與貢獻,推動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制定,並協助評估董事會整體表現。委員會有權向公司僱員索取資料,並在需要時獲公司資助取得獨立專業意見。會議記錄由公司秘書保存並送交全體董事傳閱,職權範圍須刊載於交易所及公司網站。本職權範圍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