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明确其职责为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拔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选任标准、搜寻人选、审查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保存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