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议并监督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及激励方案,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建议等,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理由并披露。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