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明确其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会任命,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决议,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