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或提供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审批,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并由关联方提供反担保。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财务部门发现风险应立即报告。资金占用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审议及股东会批准。违规行为将追责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