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该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即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和表决。选举时需遵守投票规则,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确保表决权使用不超过持股总数。当选规则根据等额或差额选举情况设定,明确当选条件及后续补选机制。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