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需在会议前规定时间内提交,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应及时公告并保存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