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或被监管机构限制任职的情况。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义务等,并明确了聘任、解聘条件及工作规范。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须代行。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