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提升股东会议事效率,确保股东会依法规范运作。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审议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负责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并载明议题、时间、地点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并投票,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及信息披露,决议应及时公告。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