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办妥工作移交,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和忠实义务。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