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需分别进行。选举时,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视情况重新选举或补选。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