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设立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风险管理策略、重大风险分解方案、风险判断标准、风险评估报告等,并向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须经全体委员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及纪要由财务部负责并保存至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