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