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报告义务人需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报告义务人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履行保密义务。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