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2月8日届满,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潘春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潘春华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潘春华女士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高管等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