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尖峰集团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内控制度进行了新增、修订和废止。本次共修订制度23项,包括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新增制度3项,分别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部分原制度已合并或拆分,相应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