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明确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禁止控股股东干预。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聘期内审计费用调整超20%需披露原因。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并对执业质量、独立性等进行评估。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