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凤凰卫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大部分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任命,为主席或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但在处理主席继任事宜时,现任主席不得担任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额外会议。会议法定人数为至少两名成员,决议须经多数票通过,主席无决定票。委员会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多元化;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制定并检讨提名政策;物色及推荐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检讨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包括性别多元化目标及继任人才库建设;就董事委任、重选及继任计划提出建议;评估董事履职情况;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履行董事会或企业管治守则规定的其他职责。委员会有权获取足够资源及独立专业意见,并需向董事会汇报决议及建议。会议记录由指定秘书保存,并及时发送全体成员审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