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创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788)发布了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文件。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与架构、激励计划、服务合约条款及薪酬待遇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建立正式透明的决策程序。委员会须由董事会任命,多数成员应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委员会有权接触管理层,获取内部或外部专业意见,并应保存完整会议纪录。委员会需定期评估其职权范围的有效性,向董事会汇报决策或建议。其职责包括检讨管理层薪酬建议、审议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的薪酬、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定、审批离职赔偿安排,以及审阅或批准股份计划等相关事宜。委员会主席或代表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回应相关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