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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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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前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和“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6年10月18日的原因及合理性作出说明。截至2025年9月30日,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分别为94.10%和66.47%。公司解释延期系为动态匹配客户需求、确保项目质量,部分设备引入节奏调整及研发项目根据市场变化优化所致。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厂房进行出租,主要用于子公司管理和配套服务,对外出租面积占比较低,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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