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会议可定期或临时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