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股东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募集资金定义为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董事会和股东会负责审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财务部设立台账并配合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内控审计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户资金不得用于非募投项目。严禁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闲置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须履行相应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