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按信息披露文件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