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选任标准、审查董事及高管人选、提出人才储备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