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临时提案可在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公司应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相关决议需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