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華信地產財務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52)董事會成立提名委員會,並公布其職權範圍。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其中大部分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且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會主席。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根據需要召開額外會議。公司秘書擔任委員會秘書,負責發送會議記錄予全體董事。委員會獲授權物色合格董事候選人、進行面試,並可尋求法律或其他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成員多元化;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推薦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制定及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與提名政策;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定期評估董事貢獻與表現;支持董事會自我評估;履行董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委員會主席須盡可能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提問。職權範圍須於港交所及公司網站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