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稿))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稿)》,明确公司对内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定义、原则、审批权限与流程。制度规定不得对资不抵债、连续亏损等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子公司提供资助,禁止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符合条件的关联参股公司除外。对内资助需经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对外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明确资助资金来源、期限、定价机制、担保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