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鸿路转债 法律意见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鸿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1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08元/股的70%,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披露义务。